正当东远县的各项发展如火如荼,已经步入了正轨的同时。
司法机关对文武集团的清查、纪委对吴白等人违纪违法之事的调查也已经完成。
2009年3月20日,东远县司法机关经过对文武集团的涉案人员王文、王武等人调查取证,最终宣判:
王文、王武因为行贿、绑架、勒索,通过不正当行为违法占地等罪名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其他文武集团涉案人员均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吴白、柳固北、卫子华、李长庆等人在任职期间,收受贿赂,严重违反了党规党纪。
吴白在任职期间收受文武集团的贿赂高达一千三百多万,
柳固北、卫子华等人也收受贿赂高达五百万以上,
李长庆,因为一己私利,把属于外石村村集体的土地违法批准给文武集团,并收取贿赂两百多万。
现以“双规”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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