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不告知?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?
“我暂且不去质疑,被告是否会给每一位大车司机讲清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,但无论你们是不是真的会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,都不能改变这个闯限行的标志为无效标志。”
任真不给郭天启狡辩的机会,直指问题核心:“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。
交通信号、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和国家标准,并保持清晰、醒目、明确、完好。
我就请问您一个问题,本案中杜安良闯了现行那个路段的交通标志,属于道路交通标志国标42种禁行标志中的哪一种?”
爽!
旁听席上的荆华龙舒服的瘫在椅子上,你们不是很拽吗?
但凡当时我去问的时候伱们好好解释一下,我也不一定会这么较真。
这律师费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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